欢迎访问南京市私家侦探公司官网!

南京侦探社-南京私家侦探-南京婚外情调查取证-南京周全调查

南京侦探社-南京私家侦探-南京婚外情调查取证-南京周全调查

—— 正规合法 面谈签约 ——

全国服务热线

138-1382-4005
138-1382-4005

法院判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9-12nbsp;  点击量:128

法院判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去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法院是需要根据相关的诉求去进行处理的,同时也是会伴随调解一起进行的,那么法院判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判决抚养费标准是南京婚外情取证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18周岁之后还有抚养费吗?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怎么办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法院对抚养费方面的计算也是会参考当事人收入等等情况来进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南京婚外情取证:夫妻分居会自动离婚吗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联系我们

电话:138-1382-4005
手机:138-1382-4005
Q Q:
邮箱:138-1382-4005
联系地址:南京市秋水广场-红谷中大道1376号红谷经典写字楼

Copyright © 2023 南京侦探 XML地图